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相关条例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拟进入理学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教职工、学生和其他人员。
第二条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一)理学部实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理学部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实验室管理教师配合实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的组织工作。
(二)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否则学部将追究实验室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和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分配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三条教育内容
(一)国家、四川省与学校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三)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四条教育方式
(一)分散自主学习;
(二)集中教育培训;
(三)参加全校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学习。
第五条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一)参加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操作教育及培训;
(二)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