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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数理学院新一届教学督导组的通知

为健全学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监督,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持续改进教学工作,根据《宜宾学院校、学部(院)两级督导工作办法(试行)》(宜学院教〔2020〕319 号)文件精神,数理学院决定成立教学督导组,负责学部的教学督导工作。

一、教学督导组成员

组  长:刘 敏、黄多辉

副组长:罗显康、曹启龙

成  员:杜保营、朱浸华、肖赟、张正亮、黄兴勇、段志春、万明杰

秘  书:袁 娣

二、工作职责

1.听课并督导教学秩序和教学效果,指导任课教师改进教学,核实学生反映的教学问题。

2.全面督导本学部开设课程。根据学部安排,参加教学专项检查、相关评估、认证及评审工作。

3.发现缺课、教师和学生迟到早退、上课秩序混乱、教师擅自调整上下课时间、擅自调课和变更授课地点、擅自找人代课等严重违反教学纪律,或者在授课中出现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等问题时,应立即通知学部处理。

4.原则上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节次。应覆盖学部开设的所有课程。听课结束后提交听课记录表到学部教学办。

5.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执行督导标准,做到客观公正。参加督导培训,提升督导水平。接受学部师生的监督。

理学部

2021年4月12日